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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關于取締無證校外培訓機構的通告
為進一步規(guī)范校外培訓機構管理,切實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,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《河北省民辦教育條例》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(yè)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》(中辦發(fā)〔2021〕40號),張家口市教育局等9部門關于印發(fā)《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》(張教法安字〔2021〕178號),我縣將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活動的無證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取締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無證校外培訓機構未經(jīng)審批驗收,從業(yè)人員資質沒有保證,園舍建筑、消防設施、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安全隱患,要予以取締。
二、符合辦學條件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,要主動辦理辦學許可證,進行法人登記后方可開展培訓,無證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再辦理辦學許可,要予以取締。
三、自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,全縣所有無證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止培訓,自行清除設備,主動辦理學生退費等相關事宜,對拒不關停的無證校外培訓機構,政府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取締。
舉報電話:0313-7213675
特此通告
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1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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